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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终止主办2010年剧院团、文化馆、群艺馆艺术管理“舞蹈、编导、剧目创作”研修、培训班的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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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国家颁发的影视制作许可证;
各类影视剧(片)的策划、立项、编导、拍摄、制作和发行业务;
各类艺术资料抢救保护的编辑、整理、录制工作;
各类影视演员的推介代理及影视器材的服务保障工作;
国内外影视艺术行业的交流合作。
地 址: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万博苑7号楼10层 邮 编: 100054
电 话: 010-63402667/63527639 传 真: 010-63401666 电子邮箱:mcasc@mcasc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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